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和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湘政函〔2025〕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南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决定在省内复制推广湖南自贸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和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经验(7项)
(一)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经验(5项):烟花爆竹出口智能化全流程监管、食品安全领域送收样环节智能化监管、新型离岸贸易跨境结算机制创新、会展保安服务机制创新、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服务联动机制。
(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经验(2项):综保区优化进出区管理新模式、综保区边角料内销征税新模式。
二、改革创新典型案例(10项)
(一)贸易便利化方面(2项):湘粤港海关“跨境一锁”快速通关模式、药食同源商品进口便利化通关机制。
(二)金融开放创新方面(1项):市场采购出口信用保险+风险补偿资金模式创新。
(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2项):闲置资产整合盘活新模式、种业科技要素交易新机制。
(四)中非经贸合作方面(1项):中非产教融合职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五)法治保障方面(2项):小额信用金融债权快处快执智理新模式、涉企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改革。
(六)转变政府职能方面(2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高效办成一件事”、工程建设项目“一门办”“一屏办”审批改革。
三、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复制推广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和改革创新典型案例与巩固落实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学习研究各项经验案例,加强同一领域改革试点经验的系统集成和不同领域改革试点经验的协同耦合。要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联系,统筹各类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确保复制推广工作有序实施并取得实效。要在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借鉴湖南自贸试验区经验做法,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形成更多改革创新成果。
省商务厅(省自贸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宣传解读,及时研究解决复制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复制推广全过程风险防控。要定期调度复制推广工作情况,对复制推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重大问题及时报省人民政府。
附件: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目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