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自贸试验区,我们试什么?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这是21个自贸试验区(港)共同努力的方向。湖南自贸试验区整理众大咖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及发展的“明言智语”,在“湖湘自贸学堂”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自2013年首个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几经扩围,如今中国已拥有21个自贸试验区,共计67个片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开放措施,在深化改革方面也取得重大突破,也推动了自贸试验区外向型经济、外向型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产业、技术、人才、管理和开放开辟了创新发展新通道。随着2021年9月16日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为自贸试验区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提出了新要求。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前景可期。
随着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经验积累,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已构建了一套自贸试验区改革的“立体政策网络”。
为继续深入开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2021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在贸易便利、投资便利、国际物流便利、金融服务实体便利、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五个方面,就提高审批权限下放力度、拓展新型贸易业务范围、完善多式联运物权凭证功能、完善金融和土地保障体系等方面,给出了19条具体措施。
本文将从《若干措施》捕捉亮点,并针对离岸贸易、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两个方面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希望推进自贸试验区后续措施落地,以及助力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寻找发展新机遇。
《若干措施》释放了哪些信号?
1、以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改革为主线,金融开放及法治环境支撑发展
《若干措施》以深入贸易投资便利改革为主线,19条措施中贸易投资自由便利措施7条、金融开放措施6条、法治环境优化措施1条,共14条措施,占比近75%。可以看到《若干措施》提出促进贸易创新和加大投资开放同时,在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国际仲裁业务等金融、法治改革试点扩大了范围和力度,为深化改革打出了“组合拳”。
2、提升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度,逐步构建与高水平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运输政策制度体系
《若干措施》提出了5条运输自由便利措施,在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支持多式联运改革、创新陆路贸易融资方式等方面推动相关措施落地。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正是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基础。
3、离岸贸易、国际仲裁等高频出现,体现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建设一流自贸试验区开放的决心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支持离岸贸易相关金融服务、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自贸试验区落地,体现了中国自贸试验区“主动出击”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一流自贸试验区实践。
4、跨部门联动改革大势所趋,加强顶层设计,改革延续性和点面拓展特征明显
《若干措施》涉及了商务部、交通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海关总署等多个国家部委联合推进,在顶层设计层面解决了过去试点任务各个自贸试验区“单打独斗”的局面,促进改革更具有集成性、系统性以及措施落地的有效性。此外,《若干措施》亦考虑将目前在局部区域试点的成功政策优先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例如: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等,高位推动举措落地,真正体现自贸试验区“以点带面”改革推进的思路。
接下来,干货来了!!!
如何用好21个自贸试验区措施?
剖析《若干措施》的具体内容,普华永道就离岸贸易、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两个方面,从政策背景、政策预期效果及普华永道观察三个角度开展详细解读。
1、离岸贸易
《若干措施》要求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对此提出了第4条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
【政策背景】
“离岸贸易”是提升区域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关键,是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抓手。
发展离岸贸易将利好实体经济发展,全面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有利于强化资源配置能力,实现贸易核心资源的整合集聚;有利于提升服务业国际化,为本地的高端服务业如国际结算、金融信贷、国际贸易法律、商品资讯服务等带来大量的业务基础,推动本地服务业多元化、国际化。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从2016年起,国内陆续开始试点离岸贸易,概括来看主要有两种模式:
● 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对标国际惯例模式(包括上海、海南);
● 以厦门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模式(大部分的城市属于这一类)。
一直以来,各地在开展离岸贸易试点的障碍主要在于交易结算机制不畅、税收负担高于国际水平、国际金融服务配套不足三个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的离岸贸易税制改革方向、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真实性管理创新、离岸业务配套金融服务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将有效解决发展障碍,离岸贸易将迎来发展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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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预期效果】
研究论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将加大离岸贸易业务的国际竞争力。在从事离岸贸易业务过程中,货物直接从生产国运输到消费国,不涉及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目前国内开展离岸贸易业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除享受税收优惠地区),印花税率0.03%;高于中国香港与新加坡①。
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实现风险可控的离岸贸易便利化。可探索将“事前审核”转向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风险管理”。
提高离岸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将有效解决离岸贸易的实操困难。特别可关注在“白名单”制度探索、支持金融机构为离岸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制订操作规程、建立适应离岸贸易业务模式的风险管控制度等方面开展先试先行。
【普华永道观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指出“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要求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支持具备条件并有较强竞争力和管理能力的城市和地区发展离岸贸易。”
《若干措施》以自贸试验区为支点,通过落实离岸贸易业务开展三大核心要素,即交易结算便利、融资和税务成本较低、风险管理创新的改革,将加快推进全国离岸贸易业务的“破冰”,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岸及离岸业务统筹发展。
2、期货产品和服务创新
《若干措施》加大了自贸试验区在期货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提出了第10条“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第11条“加快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第12条“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三方面具体措施。
【政策背景】
期货市场是实体经济的衍生品,同时也服务于实体经济。历经30余年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取得了斐然成绩,全面提升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在提供定价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协助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期货市场已经为实体经济服务做出很多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第一,品种的设计和实体经济的诉求还有一定的差异;第二,期货市场的厚度和深度不够;第三,在坚定推动场内市场发展的同时还需培育引导场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第四,期货价格尚未成为全产业链的定价依据,目前更多是服务于投资和贸易环节。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过去几年,自贸试验区推进金融政策创新主要包括促进金融业双向开放、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金融体制改革、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风险监管等领域。银行、保险、证券等扩大开放在自贸试验区成效显著,如何推进期货市场进一步开放和创新发展成为新的关注点。
【政策预期效果】
《若干措施》提出三条在期货方面的举措,从期货标的品种进一步丰富、参与主体进一步扩展以及监管环境进一步完善三个方面出发,能够促进期货市场的要素资源与自贸试验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更加紧密地配合,提高自贸试验区产业的业态层级,引导越来越多国际交易者进入自贸试验区。
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将更加国际化,进而能够更好地应用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功能。
● 进一步丰富商品期货品种,上市航运期货等交易新品种将进一步丰富企业风险管理工具;
● 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现有期货产品国际交易平台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在交割仓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提升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
● 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功能。为自贸试验区内外企业管理价格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创造了较好的条件,有助于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这三项举措,可以率先在上海(上期所)、辽宁(大商所)和河南(郑商所)等自贸试验区落地,促进期货市场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
【普华永道观察】
《若干措施》除了三项期货领域专业措施之外,还强调了需要各项硬件环境、软件环境的完善,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跟进、人民币结算以及外汇账户管理方面的更加高效和开放化,这些将形成“组合拳”,有助于夯实期货市场在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基础,进而提高自贸试验区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随着政策效益发挥,一方面围绕自贸试验区便利化改革创新,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改善与品种上市的步伐都将加快推进;另一方面国内期货市场可以进一步与国外期货市场形成有效联动,通过自贸试验区交割、结算等体系建设,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黏合。
《若干措施》提到在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相关政策落地工作。为了更好享受《若干措施》带来的政策红利,普华永道建议:
全国自贸试验区
● 跟踪各部委落实《若干措施》的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
● 涉及放宽准入、下放权限、降低成本的措施,落实本地落地路径和应用场景;
● 涉及简化流程、搭建平台、集成创新、明确开放方向的措施,研究本地发展的着力点和发展路径,制定地方特色的行动方案;
● 编制《若干措施》重点行业领域本地制度创新光谱;
● 分析措施带来的机遇,结合本地产业实际情况,明确宣传推广的企业对象和招商目标。
企业
● 关注政策落地和发展情况;
● 重新审视企业业务环节,考虑如何利用自贸试验区有效应用措施为企业带来业务增量;
● 与自贸试验区加强沟通,争取政策先试先行机会。
注释:①中国香港离岸贸易业务企业所得税率为16.5%,印花税捋为0%;新加坡链贸易业务企业所得税率为17%,印花税为0%。此外,新加坡对政府批准的“全球贸易商”给予3-5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低至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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