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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海关总署备案授权岳阳片区试点

信息来源:长沙海关 :2021-09-19

近日,长沙海关自主创新的“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审价创新模式”获海关总署备案授权试点,该举措为全国首创,将在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率先试点开展。

长沙海关立足内支线转关业态实际,以企业降本增效需求为导向,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税负等要求,在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开展“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审价创新模式”探索。在审价法规框架下,合理合规降低计税基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传统观点,进口转关货物运到岳阳如采取到岸价格模式,收货人在申报时如无法将内河段运输费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区分开来,海关对内河段运输费采用企业申报的到岳阳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获批试点后,实现了国内段运输费用的合理拆分。该模式通过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测算数据作为参考,科学合理区分进口转关货物的国际、国内段运费,在审价法规合理框架下,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的国内段运费从完税价格中剔除,降低了进口征税基数,减轻了企业负担。

长沙海关表示该创新举措不仅适用于集装箱,还可用于散货运输,有效助力进口企业降本增效。以进口肉类测算为例,企业每进口一个集装箱冷冻肉,预计可减少进口税支出约1000元。以城陵矶港每年进口肉类30万吨计算,将为企业降本增效1200余万元。对于内河运价较低的粮食,以年进口粮食100万吨的保有量测算,也将为企业降本增效1400万元以上。

从长远来看,该创新举措有利于推动我省长江水运商贸新模式发展,增加岳阳城陵矶、长沙霞凝港等内河港口国际贸易规模,并带来仓储、加工等配套需求,加快形成长江中游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和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

而且,该创新举措通过观念的创新、手段的创新、流程的创新,适应水运转关运输新要求,具有复制推广和实践应用意义,有关经验成熟后可延伸至其他品类、其他内陆地区,并可拓展至中欧班列等其他运输方式。

下一步,长沙海关将迅速抓好部署落实,指导岳阳片区用好试点政策红利,推动尽快落地见效,同时加强试点经验收集和政策成果评估,探索出台制度性成果,争取早日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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