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签署对我省开放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成立调研组,就如何深化我省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出初步对策建议。
一、我省与RCEP成员国具备良好的经贸往来基础
1.我省对RCEP成员国贸易额占全省比重不断提高
2020年,我省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9.99%,比2016年提高6.17个百分点。其中,东盟是我省第一大贸易伙伴,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分别是我省第五、六、八大贸易伙伴。
2.我省与RCEP成员国产业结构具有较高互补性
我省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工程机械、汽车等优势产业对澳大利亚的铁矿砂、韩国的集成电路、日本的汽车零部件等产品进口需求很大;东盟的水果、新西兰的牛肉、奶粉等则有利于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而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箱包、鞋类等产品,符合东盟国家消费和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增长的需求。
3.RCEP成员国中东盟是湘企“走出去”热点地区
2020年,我省对RCEP国家实际投资额为2.02亿美元,同比增长59.9%,占全省实际对外投资额的13.6%,其中对东盟投资占对RCEP成员国总投资的90.1%。我省重点推动建设的12家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有6家位于东盟地区。
4.RCEP成员国是我省利用外资重要来源地
截至2020年底,我省存续的RCEP成员国投资企业共247家,占全省总数的10.7%。其中东盟127家,日本44家、韩国44家、澳大利亚30家、新西兰2家。
二、RCEP对我省开放发展带来的机遇大于挑战
(一)RCEP给我省开放发展带来“四大机遇”
1.开放领域不断扩大有助于我省通过融入区域产业重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RCEP协议下,各成员国开放水平显著高于各自原来的“10+1”协定,“原产地累积规则”将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有利于我省优势产业融入区域生产制造、研发设计、营销服务链条;中小企业也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区域内分工,从协定中获益。
2.关税税率大幅降低有助于扩大我省与RCEP成员国尤其是与日本的贸易规模
RCEP是我国和日本第一次签署自贸协定,协议生效后,我省对日重点进出口产品关税税率将大幅下降。同时,我国与其他成员国的关税减让幅度也超过原有自贸协定,有望推动我省与RCEP成员国贸易规模快速增长。
3.新兴领域规则不断完善有助于推动我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
RCEP各成员国在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就规范新兴领域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共识和规则。我省有能力抢抓先机,推动跨境服务贸易新业态加速发展,建设跨境电商中西部地区区域性集散中心。
4.投资制度体系不断统一有助于我省企业更便捷有效开展跨国经营活动
比如在调研中,部分企业反映出国开展商务活动很难申请到商务签证,以及在东盟面临知识产权侵权较多,且维权困难等问题,RCEP框架下都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二)RCEP给我省开放发展带来“三大挑战”
1.产业链外移和国内市场份额遭受冲击风险加大
原产地规则的优化可能导致纺织服装、鞋帽、箱包,以及低端电子产品加工等我省具备较好基础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向东盟国家转移。关税下降、外资准入门槛降低将使省内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外国产品和外资企业带来的竞争。
2.营商环境优化任务更重也更为迫切
在RCEP区域内产业链深度融合重构中,我省能否在稳链的基础上补链强链扩链,省内营商环境的优劣将有决定性影响。从企业反馈来看,我省营商环境仍有优化的空间。
3.经贸合作风险防控面临多重压力
不能忽视我国与日、澳等国因政治因素爆发贸易摩擦的可能性。部分东盟国家政治和经济局势较为动荡,宗教文化及社会情况复杂,投资项目容易受东道国政局和政策环境变动的影响。
三、立足“五个聚焦”,积极推动我省参与国际合作
1.聚焦政策对接和形势研判,做好国际合作准备
一是加强政策对接落地。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协议正式生效实施时,所有政策创新调整在我省能第一时间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形势跟踪研判。密切关注协定的实施效果,强化对湖南外贸进出口、服务贸易、招商引资、产业链建设等方面的统计分析,跟踪关注对我省具体产业、区域和各类平台的影响。
三是加强风险监测防控。建立重点进口产品产业损害调查机制,依法及时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于可能出现外移的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要做好政策储备,必要时给予适当补贴。
2.聚焦融入区域产业链贸易链,提高国际合作质量
一是积极融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重构。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增加产品研发、管理咨询、专业设计等产业布局,构建集生产制造、营销推广、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于一体的跨境产业链体系。探索“飞地园区”等承接产业转移新路径。加强在日本、韩国、新加坡等重点国家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引资力度。
二是有针对性做大与成员国贸易规模。深入研究关税减让安排,指导传统出口优势企业,扩大RCEP市场出口规模;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对接区域内龙头企业,扩大中间产品的出口。加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以及适应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进口。
三是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探索建立国际商品智能交易中心,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集散中心。推动在RCEP重点市场建设一批海外仓。发展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远程中医服务等跨境服务贸易新业态。
3.聚焦平台联动和政策创新,培育国际合作新优势
一是建设辐射中西部的快运易腐货物集散中心。推动自贸区和省内进口水果、药品、肉类等指定口岸联动发展,在“快运货物、易腐货物6小时通关”等RCEP软性义务方面大胆先行先试。
二是建设辐射中西部的供应链金融中心。推动金融结算、外资型保险、投融资等产业的发展,构建服务RCEP区域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增长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三是建设中西部国际科技合作先行区。推动湖南自贸区和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加强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RCEP成员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探索建设自贸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4.聚焦合作园区和物流通道建设,强化国际合作载体
一是做大做强境外合作园区。完善境外经贸产业合作园区的国别引导、保障机制、资金支持等各项政策。探索“重资产投资运营”和“轻资产管理输出”有效模式,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属地化经营。
二是探索建立省内国际合作园区。鼓励各市州创新合作模式和运营开发模式,加强制度、土地、融资等要素的保障力度,以各类开发园区为依托,探索合作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国际合作园区。
三是完善我省与RCEP各国物流通道。增开湖南到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国际货运直达航线。主动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构建连接东盟的陆海联通、班列直达通道,推动长沙-河内东盟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适时开通怀化至东盟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推进长沙、岳阳、怀化等区域性国际货运物流枢纽建设。
5.聚焦政策宣讲和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服务
一是加大政策宣讲和培训力度。全面阐述协定规则内容和政策创新,具体解读企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帮助企业熟练掌握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证明材料等实际操作层面问题。
二是健全中间服务机构体系。依托境外园区、驻外机构、企业,在RCEP成员国设立一批境外商务代表处,推动有条件的国家(地区)在湘设立商务代表处。培育面向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中介服务机构。
三是加强贸易摩擦和海外投资风险应对。指导和帮助企业利用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完善境外投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拓展境外安全协作网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