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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湖南自贸试验区审批权限迎来新调整

信息来源:省自贸办 :2023-06-09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一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赋权事项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压“放”、加强“管”、加力“服”的指示要求,此次,直接下放省级赋权6项、优化审批服务11项、变更下放情形5项,收回赋权和取消审批12项。

《通知》着眼“放”,按照“精准管用”的原则,依照“按需下放”,本次直接下放的6个事项中,直接下放“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等4个事项,主要基于促进投资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对“企业登记注册”和“股权出质设立”等2个事项,主要基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由第一批赋权的“委托下放”改为“直接下放”。依照“精准下放”原则,首次提出下放“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等9个事项的审批受理初审权,在自由贸易试验片区设立代受理窗口,主要基于推进“区内事、区内办”。坚持“授权明确”原则,对第一批已赋权的5个事项变更下放情形,主要基于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名称变更,根据承接能力明确授权的业务情形和承接对象,有利于下放事项的承接实施。

《通知》突出“管”,遵循“能放能收”的原则,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及安全、环保等权限下放进行了“回头看”,提出了收回赋权和取消审批事项共12项。其中,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5个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类赋权事项予以收回,由省直部门审批;为防止权力“空转”,将自由贸易试验片区用得不多、办件量少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等3个事项予以收回;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许可”等2个事项予以收回,调整为由属地市县区进行审批,有利于属地监管;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下资质核定”“广告发布登记”2个事项依法予以取消,不再需要进行审批。

《通知》创新“用”,把握“数字转型”的原则。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是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必然方向。此次赋权,明确了将下放初审权的9个事项,线下在各自由贸易试验片区设立受理窗口,线上在“湘易办”超级服务端设立受理专区,建立受审分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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