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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施“同飞工程”

信息来源:省自贸办 :2024-02-19

此前,“飞地经济”存在飞入地和飞出地经济指标、经济效益共享分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难形成共赢合作的发展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长沙片区创新实施外贸“同飞工程”,推动与非自贸区域联动发展。一是探索“反向飞地”,在长沙自贸临空区建设“飞地经济”产业园,承接非自贸区域招引的外贸类项目,实现自贸片区与非自贸区域招商协同。二是实现发展共享,创新外贸考核体系,从省级层面建立业绩双边认定机制,根据《湖南省外贸主体创新发展三大行动实施方案》,将飞入地和飞出地的外贸业绩纳入全省商务系统考核,税收分享根据双方约定执行。

该项改革从2021年12月开始实施,截至2023年年底,长沙自贸临空区与桑植县、龙山县、花垣县等地合作引入市场主体96家,实现进出口额51亿元,推动更多非自贸区域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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