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保税研发业务缺乏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和准入机制,保税研发企业发展情况难以量化评估,对保税研发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长沙片区积极开展保税研发业务监管服务机制创新。一是建立联合监管服务机制。出台《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保税研发业务联合监管方案(试行)》,建立由海关、科技、卫健、市场监管、综保区等部门组成的保税研发业务联合工作组,负责保税研发项目的准入、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二是建立便利化的项目准入机制。明确由综保区管理机构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综合各主管部门意见对企业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保税研发业务批准表,企业凭批准表向海关申请开设保税研发账册,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册设立审核。三是建立保税研发效果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保税研发企业评估指标体系,包含规模实力、发展潜力、集聚辐射以及加分类、减分类等5个部分共17个指标,全面量化评估保税研发企业发展情况,便于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指导规范,并给予企业个性化的支持。
通过该项创新,建立完善了保税研发业务各项机制,企业申请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更加便利,切实促进了保税研发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底,已落地保税研发企业12家,备案保税研发账册5本,进出口额553.3万元,同比增长1840倍,增速全国第一,聚集了一批生物医学类保税研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