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三周年,也是湖南自贸试验区获批3周年。3年来,湖南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借鉴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锐意进取,勇于突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了第一批47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了8项改革试点经验和14项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其中1项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商务部研究院评价湖南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质量步入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一方阵。
最近,省委召开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要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走现代产业、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协同驱动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在深入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自贸试验区带动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要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构建“三个联动”发展新格局。
第一个联动发展,是推动湖南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联动发展。
自贸试验区的核心是制度创新。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着力履行好“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重要使命。积极对接国际先进规则,围绕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人员进出便利化、信息开放共享等方面,加快建立高水平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体系,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主体的贸易和投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
要科学把握湖南自贸试验区“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的战略定位(即,“一产业”是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一园区”是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一走廊”是打造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以自贸试验区建设带动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推动自贸政策更加贴近现代产业和科技创新,大力推进首创性、差异化、集成式创新。积极搭建各类创新交流平台,通过政策、科技、产业、招商、人才、资本等方面优化整合、产业协作、功能互补,形成自贸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联动发展合作机制,共同谋划自贸片区合作创新点、突破点。
第二个联动发展,是推动湖南自贸试验区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
湖南自贸试验区是侧重制度创新的重要开放平台,有利于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侧重科技创新的重要开放平台,有利于创新主体加速聚集。要统筹自贸区与自创区发展布局,实现自贸区与自创区联动发展,推动我省走向更高层次的改革开放。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将“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列为“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之一。要充分发挥自贸区改革创新“试验田”与自创区示范引领“桥头堡”作用,构建自贸区与自创区联动发展新格局。要瞄准“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目标要求,实施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坚持“大校、大院、大企业”协同创新,“链主、链长、链生态”协同发力,推进自贸区和自创区实现政策互动、优势叠加,积极链接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构建引才聚才兴才的“强磁场”,为加快打造我省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注入强劲动能,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国版图中贡献湖南力量。
第三个联动发展,是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与协同联动区联动发展。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在12个市州设立24个湖南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区。要发挥湖南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彰显自贸试验区和协同联动区的各自优势,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依法放权、按需放权的原则,下放特色改革领域相关管理权限。高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经验;对标自贸试验区标准加快构建最佳营商环境;联合自贸试验区开展协同创新;与自贸试验区开展产业和招商联动。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制度创新共推、开放平台共享、产业发展共抓、要素资源共用、发展平台共建,形成“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区”整体开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本文作者系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协常委、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