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实施范围19.84平方公里(含郴州综合保税区1.06平方公里),全部位于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林邑大道、东河西路、塘溪大道、山河路;南至鹿仙路、福园路、后营大道、富都路;西至郴永大道、林邑大道、金贵公司便捷、青年大道、千里湖山边界、西河路;北至许资路、东波路、石虎路。湘南国际物流园等省级以上园区纳入自贸试验区联动片区。
战略定位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发挥郴州作为湖南“南大门”的区位优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突出湘港澳直通,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高水平打造湘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产业转移承载中心,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创新开放联动发展区。
发展目标
按照《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充分发挥开放、改革、创新的联动效应,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郴州片区,力争一年内改革试点任务落实率50%,三年内落实率达100%,提交国家及省内案例2个。助推经济总量、贸易投资、市场主体和科技创新等各类指标迈上一个新台阶。
主要任务
1.打造湘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示范区。
2.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3.形成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发展指南
郴州将大力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市委“新理念引领、可持续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一极四区”(全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开放程度更高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传承红色基因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区),切实发挥郴州区位优势,充分把握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和溢出效应,通过通道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创新、服务融合对接等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开放合作,探索区域协同发展的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一要完善区域协同开放机制。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立和完善与大湾区对接对话和部门协商合作长效机制。开展政府层面与粤港澳大湾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有效合作机制,推动湘粤港澳四地市场一体、标准互认、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要素自由流动。
二要深化湘粤港澳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大通关协作机制,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多点报关、口岸验放”等通关模式改革,提高通关效率。完善通关合作机制,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三要推进湘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定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港澳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认可,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便利执业。
四要建立湘粤港澳创新资源合作机制。对接大湾区创新资源,打造以数据为驱动的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重点打造战略新兴产业承接带。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承接产业转移,郴州片区的创新举措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01实现四地规则对接
试点放宽对港澳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在示范区从业限制,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旅游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在示范区提供服务。
02实现四地标准互认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或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等数据平台为基础,与大湾区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络和平台的端口连接。
03实现要素便捷流动
以跨境一锁和粤港澳直通车为主体,充分发挥郴州区位优势,发挥其湖南对接大湾区桥头堡作用;以郴州市便利的公路和铁路运输优势打造跨境电商“粤港澳新通道”。
04实现营商环境同质
以政务服务涉企事项为突破口,实现湘粤港澳信息互通,标准互认。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加强湘粤两省数据共享共用,选取40项涉企事项,探索同广东省在事项确认、标准一致、平台打通的基础上,在自贸区内实现涉企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