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前:一是非洲国家外汇普遍储备不足,无法创造充足的美元等外汇储备进行自由贸易。二是非洲国家外汇管理严格,导致中国对非出口企业面临外汇回款难、回款慢的问题,制约了中非贸易持续深化。三是非洲国家本币易贬值,导致企业即便订单账面盈利,实际结汇时也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利润缩水甚至亏损。
创新后:
1.明确交易主体。建立易货贸易试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将对非进出口业务开展年限、海关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纳入试点企业标准进行综合考量。
2.规范交易流程。明确中非新型易货贸易模式,按照海关0130易货贸易代码进行进出口业务报关,实现货物正常跨境流转。试点企业负责汇总进出口双方所有交易信息,交易涉及的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实行进出对冲,交易所涉及的资金不跨境,仅通过试点企业及其境外合作方在各自境内的进出口商之间进行本币结算,实现了“信息流汇总、产品流跨境、资金流境内”。
3.创新保险机制。联合中信保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注册成功“易货贸易”特约条款,在全国率先为易货贸易业务提供信保支持,帮助企业有效避免贸易风险。
4.注重金融监管。试点企业定期向海关、外汇、税务等监管部门报备业务计划、交易情况、进出口平衡度等,并定期召开监管部门会商会议,对贸易风险进行联合防控,对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将取消企业试点资质。
主要成效:
1.中非经贸合作持续深化。通过创新,实现中国企业在非洲投资贸易的6%至10%的利润空间回流,助力企业加快构建对非产业链条。2025年,长沙片区对非新型易货贸易完成185单,共计1.87亿元,同比增长92%。
2.中非经贸先行引领作用突显。通过新型易货贸易,已带动全国160多家企业对非开展经贸合作,为中国企业开拓非洲市场搭建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