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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联动片区开展“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郴州片区管委会 :2024-10-22

一、政策背景

为深化联动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郴州自贸片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的通知》(湘自贸组发〔20233号)和片区已出台的《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协同联动片区工作方案》(郴高发〔202361号)、《推进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郴州陆港协同联动发展工作方案》(郴高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郴州自贸片区、高新区牵头制定了《协同联动片区开展“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改革方面探索开展“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服务,在协同联动片区与郴州自贸片区、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点,提供帮代办服务,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三、政策亮点

(一)助力“协调办”。对于省市赋予郴州自贸片区、高新区经济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在各联动片区注册的企业或项目单位,有办理事项需求的,可通过郴州自贸片区、高新区指导、协调办理权限范围内事项。

(二)全程“帮代办”。有帮办需求的企业和群众,由帮代办小组与申请人签订代办协议后,对于材料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由帮代办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将符合条件资料上传系统,完成事项办理。

(三)办事“一次办”。企业和群众材料不齐全的,由帮代办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以便申请人快捷补齐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帮代办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

(四)推行“异地办”。“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还可实行异地收件、属地办理模式。申请人就近向政务服务大厅“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窗口提出办事申请,通过邮政 EMS 快递将材料流转至属地政务服务大厅“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窗口,由属地政务服务大厅“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窗口组织开展受理,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协同联动片区开展“同事同标”跨区域事项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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