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
本网站建议IE10浏览器
首页 > 信息资讯 > 要闻速递
近期,随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文件的正式印发,“跨省通办”窗口也在园区政务大厅正式开通。该项业务的开通标志着企业可“跨省”办理内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以及营业执照的遗失补领、换发等登记业务。
推行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行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持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提升登记便利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重要内容。这项举措进一步延伸了园区企业开办服务范围,更好满足各类企业需求,使企业跑动更少,办事效率更高,让省内外投资者直观感受到“身在高新、舒心顺心”。(通讯员 | 卢雄飞 曾华 钟玺琛)
原文请查看:
关于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管理委员会(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开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促进自贸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区)与省内外要素自由流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郴州市“放管服”暨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领导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2024年4月29日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注销的便利度,根据中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开办注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自贸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区)市场准入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 工作,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主动探索政务服务新路径、新方法,打破时空界限和利益藩篱,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加强城市间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开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贡献。
二、通办事项
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以及营业执照的遗失补领、换发等登记业务。
三、工作任务
围绕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在自贸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区)管委会服务大厅建立异地企业开办注销申报的便捷通道,通过系统数据传输和材料免费邮寄,实现各地区之间的“跨省通办”。
(一)窗口设置。根据工作实际,在自贸区郴州片区(郴州高新区)管委会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通过电子屏、桌签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示异地办理事项,负责受理“跨省通办”业务。
(二)再造工作流程。申请人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进行申报:
一是线上申办渠道。申请人在全程网办系统申请异地企业登记的,由申请人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帮助申请人在网上登记平台完成资料填报,企业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工作人员在注册登记系统内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刻制、开通税务(制作税控设备),完成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或注销等工作。办理完结后,由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当场向申请人发放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电子营业执照。同时,企业所在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向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通过邮政专递EMS,免费寄递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税控设备、政策文件、注销通知书等,由申请人所在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向申请人颁发纸质营业执照。
二是线下申办渠道。申请人异地申请企业登记的,向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登记申请资料。由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完成资料初步审核,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发送资料扫描版。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注册登记系统内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需求完成打印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刻制、开通税务(制作税控设备),完成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注销等工作。办理完结后,由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当场直接向申请人发放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电子营业执照。同时,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向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通过邮政专递EMS,免费寄递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税控设备、政策文件、注销通知书等,由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向申请人颁发纸质营业执照。上述印章刻制、社保和公积金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以及银行账户预开户等手续可根据申请人需求提供分时分次办理服务。
(三)加强档案管理。申请人所在地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将企业书式登记材料邮寄或传送至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书式登记材料后,应及时对档案进行整理、扫描、装订,归入企业档案库房。
(四)加强业务培训。登记机关负责对本地“跨省通办”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及时更新知识,强化沟通交流,做到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
(五)其他工作。登记机关负责协调人社、税务、公章刻制、公积金以及各银行机构等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的商事登记政务服务和银行开户服务。涉及其它许可事项,采取全程帮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形式予以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是提升登记便利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有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更是加强城市间融合、促进区域经济腾飞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跨省通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目标任务,安排专人实施,完善工作体制,注重工作落实。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会商形式确定解决方法和途径,及时解决“跨省通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跨域协调沟通。
(三)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渠道加大企业开办注销“跨省通办”工作模式的宣传,使企业和群众全面了解。同时,加强与行业部门、大型企业的互动联系,扩大宣传领域,引导企业参与,切实感受改革带来的红利,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